近日,立陶宛药物、烟草和酒精控制局官网发布消息称,自2025年年初起,立陶宛将实施关于烟草、烟草制品及相关产品的控制法律修订版。新法律修改了烟草及相关产品的零售管理规定。根据法律第151条规定,零售地点将禁止公开展示烟草及与烟草相关的产品和装置。
这一禁令并不适用于在烟草专卖店和烟草制品专柜销售的产品,这些产品只要不在店铺或专柜的外部橱窗或其他外部设备中展示就可售卖。
此外,法律第17条第1款还制定了禁止烟草制品广告的规定。尽管如此,零售地点仍允许提供关于烟草产品的一些非广告性质的信息,如制造商信息、所售烟草产品和相关设备的名称,以及“销售”或“出售”等字样,同时还有单包或多包烟草产品的定价信息。
根据法律第17条第6款,这类信息只能在销售烟草产品及相关设备的地点展示,禁止在宣传册、传单等消费者可带走的广告形式上发布。此外,零售场所内禁止提供烟草产品、相关产品或其单包及设备的仿制品和图像。根据第17条第3和第5款,禁止在零售地点展示任何其他未规定的视觉或图形信息。
该部指出,立陶宛经济和创新部部长于2024年9月23日发布了编号为4-495的命令,详细规范了有关烟草产品的信息在零售地点的呈现规则,并将在2025年1月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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